今阅《左传》,其一使吾感慨万千,其意大抵如下:郑庄公与其弟共叔段因权利之争,以至兵戎相见,骨肉相残。众所周知,血肉之情浓于水,今何如此之淡乎?吾以为此皆庄公之过。其由有二:庄公,郑国之主也。共叔段因得其母姜氏之爱,欲与其兄争权夺利,为此暗自筹备。众大臣之中,不乏有忠君爱国之士,亟谏于庄公。庄公皆以理辞,明则不以为然,实则诱其弟深入,欲斩草除根,视兄弟情义于不顾,实乃老谋深算,阴险至极。以至其弟背井离乡,出奔共。若其弟入于共慢,恐其命不存矣!此为其一。其二,庄公乃共叔段之长兄。常言道:“长兄如父。”然初,共叔段滋蔓其势力时,庄公未指明其错,致其弟之错渐深矣,此乃庄公之过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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噫!统治阶级利益之争恐怖如斯,竟弃仁义天博网站怎么样知乎、血肉之情于不顾。可谓是:“名乎利乎道路奔波肠碌碌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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